今年以来,田家庵区委编办持续深化乡镇(街道)管理体制改革,从优化机构设置、统筹编制资源、厘清基层职责三方面协同发力,提升基层治理效能。
突出“因地制宜”,分类优化机构设置。结合地理区位、人口规模、产业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,将全区乡镇(街道)按大、中、小三类分别确定机构限额。聚焦基层党的建设、平安法治、民生服务、经济发展等主要职能,在限额内按“3+3+N”模式调整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,同时,支持各乡镇(街道)在限额内因地制宜选设特色机构。例如,三和镇设置征迁安置中心,保障房屋征迁工作;洞山街道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,完善基层社会事务治理体系。
突出“基层导向”,统筹配置编制资源。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(街道)倾斜力度,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,通过“减上补下”、划转空余编制等方式,下沉乡镇(街道)事业编制,切实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。调整后,乡镇(街道)事业编制增幅达34.5%。
突出“减负增效”,推动厘清职责边界。依法依规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,明确乡镇(街道)一律不设议事协调机构,共清理乡镇(街道)议事协调机构187个。同时,全面清理违规加挂的各类牌子。明确区直部门不得擅自将已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(街道)办理,减少上级部门对乡镇(街道)考核事项和“一票否决”事项,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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