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完善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打造更加科学合理的清单制度体系,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(2018年本)的通知》(皖政〔2018〕43号)精神,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“立改废释”和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的工作要求,市政府对市级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将《淮南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(2018年本)》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:
一、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本目录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,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、政府门户网站等专门栏目予以公开。
二、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,及时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、廉政风险点,调整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裁量基准。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(包括申请、受理、审查、决定等)、涉及部门、承办机构和岗位、办理期限、服务方式、相对人权利、监督投诉途径等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三、本目录公布后,《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南市市级权责清单目录(2017年本)的通知》(淮府〔2017〕97号)即行废止。
2018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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